您尚未登錄,請登錄後瀏覽更多內容! 登錄 | 註冊
 找回密碼
 註冊
樓主: HK-AMRY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頒獎小姐   [複製鏈接]

Rank: 6Rank: 6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2013-1-31 20:48:28
  • 簽到天數: 149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41#
    發表於 2013-5-27 20:35:17 |只看該作者
    留名食花生
    花生一蚊包
    快D買

    點評

    HK-AMRY  繼續上演, 萬勿錯過  發表於 2013-5-28 03:53:32
    已有 1 人評分金錢 收起 理由
    bbsosad + 10 買10包a_a

    總評分: 金錢 + 10   查看全部評分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Rank: 5Rank: 5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慵懶
    2015-9-15 08:18:43
  • 簽到天數: 201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42#
    發表於 2013-5-27 21:02:27 |只看該作者
    本帖最後由 細輝囝 於 2013-5-27 21:04 編輯

    認真一句
    樓主唔洗理佢地點講
    做好自己就得拉
    洗咩理佢地
    已有 1 人評分金錢 TD 點數 收起 理由
    HK-AMRY + 2 + 1

    總評分: 金錢 + 2  TD 點數 + 1   查看全部評分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Rank: 7Rank: 7Rank: 7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擦汗
    2012-9-30 00:59:08
  • 簽到天數: 61 天

    [LV.6]常住居民II

    43#
    發表於 2013-5-27 21:59:29 |只看該作者
    本帖最後由 C-virus 於 2013-5-28 20:55 編輯

    要達到共識既話 應該下次唔好影響到年紀幼少既人睇到d相或者避免再出現露女性特別部位
    不過你自己認為個個諗係冇錯 只係你集中討論其他topic 忽視左起初最主要既諗法

    點評

    Yuko:3  兜得甘靚..秋名山落黎?  發表於 2013-5-28 15:47:39
    Rlsc  wow!  發表於 2013-5-27 23:50:32
    `NewBie  gg 你好野~  發表於 2013-5-27 22:14:05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Rank: 6Rank: 6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慵懶
    2014-7-16 07:02:25
  • 簽到天數: 113 天

    [LV.6]常住居民II

    44#
    發表於 2013-5-27 22:09:39 |只看該作者
    C-virus 發表於 2013-5-27 21:59
    其實我測試緊唔同既態度對住唔同既人會有咩反應
    我做緊一個研究係網上都測試過係幾個forum或其他 ...

    嘩....咁你都得

    點評

    HK-AMRY  咁你都信? 佢換個名目來呃你地咋, 佢真係當你地係白痴! 明眼人一睇就知道佢係度作文啦! 什麼測試? 拿D證據出來睇下, 邊間學校咩科呀? 唔好以為講D說話出來呃到自己就可以呃到人至得架!  發表於 2013-5-28 02:52:36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Rank: 7Rank: 7Rank: 7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擦汗
    2012-9-30 00:59:08
  • 簽到天數: 61 天

    [LV.6]常住居民II

    45#
    發表於 2013-5-27 22:15:35 |只看該作者
    本帖最後由 C-virus 於 2013-5-28 00:51 編輯
    十四 發表於 2013-5-27 22:09
    嘩....咁你都得


    算啦 我都廢時轉彎抹角 建議樓主睇多d香港出名既youtuber點搞宣傳 如伍公子、eminleo等.......

    點評

    HK-AMRY  你以上講果兩個我都知道係咩人, 但佢地以什麼而出名你又知唔知架? 如果你係學佢地D處事方式而做呢個版主, 咁我就真係要對你重新評估啦!  發表於 2013-5-28 03:22:23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Rank: 5Rank: 5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3-11-25 01:49:01
  • 簽到天數: 126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46#
    發表於 2013-5-27 23:23:28 |只看該作者
    方法吾怕舊 只要work既話   加上人地TEAM既事吾關你事  吾回應即可回避罵戰 其實可秒殺  
    睇到最後 我真係吾敢睇(_到吾敢睇.)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Rank: 7Rank: 7Rank: 7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擦汗
    2012-9-30 00:59:08
  • 簽到天數: 61 天

    [LV.6]常住居民II

    47#
    發表於 2013-5-27 23:58:41 |只看該作者
    本帖最後由 C-virus 於 2013-5-28 00:55 編輯
    Shadox 發表於 2013-5-27 23:23
    方法吾怕舊 只要work既話   加上人地TEAM既事吾關你事  吾回應即可回避罵戰 其實可秒殺  
    睇到最後 我真係 ...


    但你要知td有部份仲細 你post依d少許暴露相令td人有少少不雅

    點評

    HK-AMRY  唔該你抄都抄得足小小啦, 打晒出來, 提晒你, 你都可以打呢D字出來, 都唔知你讀咩書, 下面係我隊副團長同你講野呀! 俾小小禮貌回應下啦!  發表於 2013-5-28 03:04:30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Rank: 7Rank: 7Rank: 7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2013-5-25 00:02:28
  • 簽到天數: 21 天

    [LV.4]偶爾看看III

    48#
    發表於 2013-5-28 01:01:11 |只看該作者
    C-virus 發表於 2013-5-27 23:58
    但你要知td有部份仲細 你post依d少許暴露相令td人有少少不雅

    真見笑,古語有云:不在其位,不謀其政。身為版主的你,應謀其政,行其權,盡其責,而不是在別人的地方說三道四。
    如今,禍你闖了,但你卻祟祟肩地說一句"上網勿太認真",那你現在憑甚麼說服大家你還能勝任版主一職?

    點評

    HK-AMRY  是否應考慮一下引咎辭職呢? 小小墨水和小小領導能力都冇, 一直只有一個人為佢講下野, 現在果個人都失蹤了, 俾著係我, 我就真係冇面見人啦!  發表於 2013-5-28 04:01:36
    已有 1 人評分金錢 TD 點數 收起 理由
    HK-AMRY + 10 + 1 贊一個!

    總評分: 金錢 + 10  TD 點數 + 1   查看全部評分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Rank: 7Rank: 7Rank: 7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2013-5-2 00:08:47
  • 簽到天數: 12 天

    [LV.3]偶爾看看II

    49#
    發表於 2013-5-28 03:10:39 |只看該作者
    本帖最後由 HK-AMRY 於 2013-5-28 13:22 編輯

    就本次指責事件, 本人已經向管理員KeroKero提出強烈嚴重抗議, 他亦向本人作出合理回應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

    如果該版主不作出任何有誠意的道歉聲明, 本人將保留一切處分及法律權利




    *註 : 有誠意必須係200字以上的道歉聲明, 不足200字等同冇誠意.(其他會員及版主不必為佢求情, 佢需要為佢的惡行而負責)

             如果在6月1日前該版主還未能作出任何有誠意的道歉聲明, 本人將會立即採取進一步行動(本人是次內容絕非講笑)

             道歉聲明必須係所有版面, 會員及遊客都可以睇到的當眼處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Rank: 7Rank: 7Rank: 7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擦汗
    2012-9-30 00:59:08
  • 簽到天數: 61 天

    [LV.6]常住居民II

    50#
    發表於 2013-5-28 07:48:55 |只看該作者
    HK-AMRY 發表於 2013-5-28 03:10
    就本次指責事件, 本人已經向管理員KeroKero提出強烈嚴重抗議, 他亦向本人作出合理回應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...

    你自己由頭到尾誤解我意思 起初你自己已經毫不客氣地對我討論此事
    我睇唔出你所講既”客觀”係邊方面 我隨時接受法律訴訟 自己不斷打主觀字眼 其後又人生攻擊
    我都可以向你採取法律行為 內容涉及誹謗和針對性  令當事人心理上受創傷 所以我保留一切權利
    簡單黎講等你封律師信或處分 香港人最喜愛將件事擴大化
    如果你未明白或誤解以上內容 歡迎對我作出詢問 本人樂意接受意見
    本人擁有追究權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註冊

    關閉

    站長推薦

    伺服器捐助及購買點數計劃
    想為TheDeath出一分力? 可參與伺服器捐助及購買點數計劃! <<詳情按此>>

    查看 »

    GMT+8, 2026-6-4 16:05 , Processed in 0.030266 second(s), 15 queries .

    © 2001-2011 Powered by Discuz! X2. Theme By Yeei!


    重要聲明: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TheDeath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「即時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。TheDeath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(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),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。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
    回頂部